一、业务权限:
(一)、派出所业务:
六岁以下儿童出生报户、少数民族姓名直接加父姓、分户、并户、所内移居、辅项变更、死亡注销、失踪注销、参军入伍注销、出国定居注销、迁移证办理,非准迁迁入落户(大中专毕业生、复原、转业军人、刑满释放)、二代证业务、居住证受理。
(二)、县局业务:
六岁以上(含六岁)十三岁以下人员出生报户、姓名变更、性别变更、其他注销、迁出恢复、死亡错办恢复、失踪错办恢复、参军错办恢复、出国定居错办恢复、其他注销错办恢复、解除冻结、准迁证业务、一站式办结业务(州(市、地)内迁移业务)、办临时身份证、理居住证。
(三)、需州局审批业务:
变更公民身份号码、变更出生日期、变更民族、变更户口性质、收养出生报户、十三岁(含十三岁)以上人员出生报户、补录。
二、规定时限:
(一)、户口迁移:派出所15个工作日——县局15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通知本人,合计32个工作日
(二)、需县局审批的户口业务:派出所15个工作日——县局15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通知本人,合计32个工作日
(三)、需州局审批的户口业务:派出所15个工作日——县局15个工作日——州局10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通知本人,合计42个工作日
(四)、居住证:信息上传2个工作日,制证3个工作日,住址变更1个工作日,延期签注1个工作日
(五)、临时身份证:3天
(六)、二代证: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