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中式烹调师(初级、中级)、中式面点师(初级、中级)、美容师(初级)、美发师(初级)、电焊工(初级)、拖拉机驾驶员(初级)、摩托车维修工(初级)、服装缝纫工(初级)、服装裁剪工(初级)、手绣工(初级)、汽车维修工(初级)、汽车驾驶员(初级)、钢筋工(初级)、混凝土工(初级)、砌筑工(初级)、电子计算机调试工(初级)、农机修理工(初级) |
许可条件 | 职业技能鉴定,办理职业资格证书。 |
申请资料 | 1. 培训人员的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2. 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审批表》两份 3. 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张 |
办理程序 | 职业技能鉴定申报。申请鉴定的各培训机构向当地鉴定所申报,各培训机构在申报时应上报职业资格申报登记表、培训人员的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或其他免费培训有效证件)、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审批表》两份、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张、并报电子版职业资格申报登记表,以上材料必须在鉴定前十日向当地鉴定所申报,鉴定所对申请鉴定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登记人员信息、录入考务系统。 |
办理部门 | 职业技能鉴定所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 |
办理地址 | 霍尔果斯市亚欧路1号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农业富余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收费标准:A类160元、B类120元、C类110元、D类100元、C类90元。社会化鉴定初级工215元,中级工300元。 收费依据:新人社(2009)35号文 |
联系电话 | 0999-8797707 |
投诉电话 | 0999-8791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