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创业担保贷款办理 |
许可条件 | 在法定年龄内,有一定创业能力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各类人员,具体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指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其他有创业意愿、需要帮扶的人员,依法注册个体工商户、创办小微企业或通过网络创业认定人员。 |
申请资料 | 1、借款人贷款项目计划书 2、借款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复印件 3、借款人结婚证复印件或单身证明复印件 4、借款人本人及配偶户口本复印件 5、家庭资产证明复印件(房产证、土地林权证、以及其他银行需要的资产证明) 6、借款人经营项目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工商税务营业执照及养殖证明、草场证、土地承包合同、合作社等其他经济组织执照) 7、担保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材料 8、担保人本人及配偶户口本复印件 9、担保人代偿承诺书及家庭收入稳定证明 10、借款人近期1寸照片4张 |
办理程序 | 创业人员书面提出贷款申请→基层劳动保障所站审核提出初审意见→担保公司审核确定贷款额度及签订反担保协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金融机构发放贷款 |
办理部门 | 霍尔果斯市人社局就业培训科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时间 |
办理地址 | 霍尔果斯市亚欧路1号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联系电话 | 0999-8797707 |
投诉电话 | 0999-8791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