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资料 | 1、《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 2、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排污申报登记资料以及一年内合法有效的环境监测报告; 3、按规定设置规范化排污口及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装置的验收或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证明材料; 4、新建项目提供环评审批文件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含监测报告); 5、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以及需要提供的生产经营的合法资质; 6、近三年排污费缴费收据; 7、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除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外,还应提交向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营业执照、污染物委托处理协议等资料; 8、相关证明材料。 ①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和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设施委托运行的,需提交运行单位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②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设施、装备的配备、维护情况。 ③排放污染物达标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