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报销生育保险 |
许可条件 | 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员及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员。 |
申请资料 | 1、医疗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出院诊断或出院证明等原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服务证等复印件; 4、单位证明(注明姓名、单位编号、个人编号、生育当月缴费基数)加盖公章; 5、工商银行卡复印件(少数民族同志增加交易凭证,需有本人全名及卡号)。 |
办理程序 | 1、周一至周五到霍尔果斯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险管理局窗口医保科递交资料; 2、医保科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后,手续齐全,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复核结算报销—转交基金财务科进行财务审核—提交局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基金财务科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打款。 |
办理部门 | 霍尔果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管理局医保科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时间 |
办理地址 | 霍尔果斯市行政服务大厅 |
联系电话 | 0999-8792307 |
投诉电话 | 0999-8791802 |
办理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