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申请施工许可证所需材料 |
许可条件 | 设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8号。 |
申请资料 | 1.施工许可申请报告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表 3.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4.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三通一平证明 6.施工和监理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备案的可提供项目备案表,监理未招投标的可由建设方提供监理委托书) 7.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8.备案的施工合同(施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名单及上岗证书) 9.备案的监理合同(施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监理师证书、现场监理人员名单及上岗证书) 10.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出具的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及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表 11.建设工程资金到位证明,工期不足一年的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50%,其他工程不得少于合同价30% 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 13.立项批复 14.劳动局出具的建设工程领域保证金入库介绍信 15.劳保统筹费(施工中标价的2%) 16.工伤保险参险证明 17.施工图纸(建筑图和结构图用纸质档案盒装订并提供图纸清单及施工图CAD光碟) 18.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 19.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建类项目参照新政办发【2015】147号文件分类收取合同价的3%) |
办理程序 | 1、建设单位在“新疆建设网”右下方业务系统中进入新版施工许可管理系统下载《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按表格要求填写申请表内容并打印盖章。 2、建设单位携带申请表原件以及所需要的其他附件材料提交审批窗口。 3、发证机关审核申请表内容及相关附件原件,审核通过后转报至住建局相关部门签批后发放施工许可证。 |
办理部门 | 霍尔果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