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政府网站!
今天是:

自治州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

时间:2017/08/11 文章来源: 作者:古兰 点击:[ ]

自治州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

一、报名及确认

1、网上报名从2016年3月28日开始至4月29日截止。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开网)

2、网上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在2016年5月11日—12日到伊犁州教育局确认信息。

3、网上申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在2016年5月11日—12日到所申请的县(市)教育局指定的确认点确认信息。

4、伊犁师范学院2016届应届毕业生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在伊犁州教育局确认信息;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在伊宁市教育局确认信息。

5、伊犁职业中专(师范)学校2016届应届毕业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在伊宁市教育局确认信息。

6、伊犁师范学院在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的2016届应届毕业生申请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在奎屯市教育局确认信息。

7、报名数据确认后,符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统一安排参加体检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二、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用铅笔在申请表封皮右上角标上网上报名号。

(2)《思想品德鉴定表》二份,鉴定表上必须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或本人居住地街办公章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公章。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份(学历必须与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相对应)。

(4)普通话证书、MHK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份。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二份,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二份。

(6)非师范类申报人员须有自学考试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二份。

(7)师范类申报人员须有在校期间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二份。

(8)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应出具与所申请教师资格相对应学科、学段的教育实习鉴定表(加盖实习学校教务处的公章)。

(9)师范类毕业不在岗、跨学段、跨学科、非师范类毕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0)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114×156像素)。现场确认时再交两张照片(与上传照片一致,蓝底1寸)。

(11)在职教师应出具所在学校任教证明,写清楚所教学段、学科及任教年级。

(12)2015年招聘的特岗生出具特岗证明(自治区教育厅培训心理学、教育学合格证)、在职证明。

三、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普通话为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为二级甲等及以上、非汉语课教师MHK为三级甲等及以上,汉语课教师MHK为四级乙等及以上。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职业资格等级;普通话为二级乙等及以上、MHK为三级乙等及以上。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普通话为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为二级甲等及以上、非汉语课教师MHK为三级乙等及以上,汉语课教师MHK为三级甲等及以上。

(4)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职业学校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普通话为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小学汉语课教师MHK为三级甲等及以上,非汉语课教师MHK为三级乙等及以上;幼儿园教师MHK为三级乙等及以上。

(5)非师范类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自学考试心理学、教育学合格证。

(6)2015年招聘的特岗生出具特岗证明(自治区教育厅培训心理学、教育学合格证)、在职证明,可免费按程序认定教师资格(不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体检时间为5月13-14日

五、发证时间为5月25日至6月10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