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市政办发〔2017〕1号
各乡(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区)各部、委、办、局,驻霍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霍尔果斯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此文件公开发布)
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7日
霍尔果斯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2020年)
前 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总战略,全面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不断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夯实城乡消防安全基础,提升社会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和部队打赢能力,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编制霍尔果斯市消防工作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全面分析我市消防安全环境、面临的任务和挑战,科学制定“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目标、发展思路、重点任务,明确未来五年消防工作的主要目标、战略任务和发展路径。
第一章规划基础
第一节“十二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成果
“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霍尔果斯市消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抵御火灾能力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高,为霍尔果斯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日臻完善。强化顶层设计,推动市直各乡场、街道、各单位、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市安委会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快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建立完善,“霍尔果斯市绩效管理信息化平台”逐一量化各乡场、街道、各单位、各部门消防工作指标任务,极大促进了消防工作的深入开展,实现了对辖区各乡场、街道、各单位、各部门消防工作考核的信息化和制度化。
(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十二五”规划期间,完成了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霍尔果斯园区)总体消防规划、编制、审批工作,新建市政消火栓56个,新建市政消防水鹤12个,全面提升了霍尔果斯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增强火灾防控综合能力。
(三)消防业务经费与队伍建设稳步提升。“十二五”期间,霍尔果斯市消防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580万元,2012年业务经费120万元,人均3万元;2013年140万元,人均3.5万元;2014年160万元,人均4万元;2015年160万元,人均4万元,呈逐年递增趋势。保障了辖区消防监督及灭火执勤工作的有序开展,有力推动了消防事业发展。
(四)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成效突显。2011年至2015年,霍尔果斯市通过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部门共检查社会单位8015家,发现火灾隐患17713处,督促整改隐患17574处,有效保护了各族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霍尔果斯市辖区未发生较大以上亡人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火灾形势总体保持平稳。
表1: “十二五”期间霍尔果斯市火灾基本情况
年 份 |
起数 |
亡人 |
伤人 |
直接损失(万元) |
2011年 |
2 |
0 |
0 |
0.078 |
2012年 |
0 |
0 |
0 |
0 |
2013年 |
13 |
0 |
0 |
2.37 |
2014年 |
13 |
0 |
0 |
1.84 |
2015年 |
11 |
0 |
0 |
1.71 |
合 计 |
39 |
0 |
0 |
5.998 |
同比前五年 |
上升18% |
上升37% |
下降20% |
上升305% |
(五)消防装备器材配备取得新进展。新购消防车3辆、器材防护装备435件(套)、灭火器材460件(套)、抢险救援器材256件(套),装备配备日趋合理,灭火救援战斗力明显提升。
(六)消防宣传覆盖面不断扩大。完成了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任务,在政府网站开设了1个消防宣传专栏,“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在全州率先实现目标人群注册率100%,微信关注人数达到2200余人。“十二五”期间,购置了1辆消防宣传教育车,同时霍尔果斯苏港中学被评为国家级消防宣传教育示范学校。
第二节“十三五”消防工作面临的主要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定性时期,制定和实施好“十三五”消防规划,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军战略布局的落实,事关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及社会稳定。总体上看,“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较好,部队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以防火、灭火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整体来讲我市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严重不相适应,历史欠账较多且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整体抗御灾害的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彰显,消防安全形势也日趋严峻。
(一)火灾多发消防安全形势严峻。2011年至2015年,火灾起数140起,过火面积0.86万平方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4.2万元,死亡0人,受伤0人。同比前五年火灾起数上升了36%,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上升了450%。
(二)消防规划编制滞后经济社会发展。霍尔果斯市辖区虽已编制了整体消防规划,但是消防专项规划未编制,部分新建城区、工业园区、边境合作区、伊车乡、莫乎尔牧场没有编制消防专项规划,特别是消防供水和消防站等公共消防设施未同步建设的问题突出,霍尔果斯市城市建成区面积约10.3平方公里,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应建执勤消防站2个,现有消防站1个,在建消防站1个。
(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随着霍尔果斯市设立,大发展、大建设、大开放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而由于城市消防规划未进行及时的编制、修订和实施,加之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投入的不足,从而造成市政消防基础设施难以承载城市灭火救援任务的需要,成为制约城市健康发展的瓶颈。按照城市消火栓建设标准,霍尔果斯市应建消防火栓(消防水鹤)150个,目前已建129个,缺建率为14%,亚欧路、友谊路、兰新路、建设路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欠账率较高。
(四)消防车辆装备难以满足灭火救援实际需要。近年来,霍尔果斯市高层和地下建筑数量增长较快,苏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哈霍尔果斯义乌国际商贸城、霍尔果斯嘉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金口岸商贸城)、中亚天然气管道(霍尔果斯有限公司)、中国石油西部管道独山子输油气分公司霍尔果斯作业区等企业的陆续入驻投产,导致灭火救援难度系数不断加大。但从目前我市消防部队的车辆装备情况来看,多功能城市主战消防车配备数量偏少、特种灭火救援车辆装备配备不足,高精尖科技装备配置缺乏,大吨位、大功率、供水车辆及远程遥控大流量远射程射水器具不足,远低于国家平均水平,特别是高空立体作战能力滞后于高层建筑现状及发展趋势。
(五)基层火灾防控基础较为薄弱。从近几年来农村火灾形势分析不难发现,各乡场、街道、农村、社区的消防安全“网格”虽已建成,但实体建设仍然受限,日常管理还不完善,经费保障难以解决,作用发挥有待加强。与此同时,霍尔果斯市辖区农村、社区没有建立消防警务室和志愿消防队伍,部分义务消防组织虽然成立,但缺乏基本灭火装备器材。
(六)民众消防安全意识亟待加强。各乡场、各行业部门存在未能按照国务院《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要求,落实消防宣传工作责任;电视、报纸、广播等地区主流媒体和网络、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发挥消防宣传作用不明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和消防宣传车配备工作滞后。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和公安现役部队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决策部署,坚持“改革创新、稳中求进”的工作总要求,全力构建资源共享、深度推广应用的信息网络体系,响应迅速、符合实战需要的警务勤务体系,公信力强、人民群众满意的执法服务体系,凝聚力强、充满生机活力的队伍建设体系,加快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完善消防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提升火灾防控水平和灭火救援能力,为霍尔果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
第二节基本原则
(一)固本强基与创新发展相结合。科学处理基础与创新的关系,固化近年来消防工作实践经验措施,加大基层基础建设,稳步推进制度机制创新,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消防工作发展、部队建设的突出问题。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创新消防管理体制机制,构建符合实战要求的现代警务勤务机制,全面提升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二)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立足解决影响和制约消防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按照分步实施、统筹推进,抓重点、推亮点,着眼于新形势新任务对公安消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推进整体工作全面进步。
(三)传统模式与信息技术相结合。充分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推动科技研发与成果应用实战,实现与传统模式的有机衔接,为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服务消防现实斗争提供有力支撑。
(四)常态监管与动态防控相结合。加强社会消防力量资源整合,做到警力跟着火情、火患走,构建体现实战特点、符合实战要求的现代警务勤务机制,大力提升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五)刚性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加强消防法治建设,严格监督执法,强化制度约束,做到公正理性平和文明执法,最大限度地提高执法公信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牢记使命、忠实履职,努力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
第三节发展目标
(一)消防安全形势与队伍持续稳定。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本达标,公民的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得到有效遏制;消防从业人员队伍稳定增长,不发生有影响的涉消事件。
(二)消防法治建设更加完善健全。地方消防法规体系和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权责明确、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监督有效的执法工作制度和机制健全,依法治火的格局不断完善,消防监督执法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三)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全面夯实。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完善,城市消防站、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本达标,覆盖城乡的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初步形成,依托社会组织建立联防联治网络,社会公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明显提高。
(四)灭火救援实战能力不断提升。实战化训练改革稳步推进,作战调度指挥扁平顺畅,车辆装备器材不断优化,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灭火和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社会联勤联动机制完善有效,部队整体实战水平明显增强。
(五)消防经费保障水平稳步提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在落实人均保障标准和消防高危行业补贴经费的基础上,抓住“一带一路”的发展机遇,建立与霍尔果斯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基础消防设施、车辆装备、人才队伍培养、战勤保障等经费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全市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水平。
第三章主要任务
第一节构建创新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一)强化政府落实消防工作职责。坚持政府主导,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确保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每半年对本地区消防安全工作形势进行科学评估研判,及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乡、场、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其他分管负责人,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消防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机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形成“部门联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长效机制,对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行政审批部门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和《消防法》等法律规定,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把好准入关,并做好事中与事后监督。
(二)推动多元化消防力量全面发展。按照《自治区消防条例》的规定,在伊车乡、莫乎尔牧场建立乡场政府专职消防队,充分发挥乡场政府专职消防队“一专多能”作用,使其承担扑救火灾、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综合救援等综合职能,辐射带动提高周边农村的消防安全条件。按照合作中心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队)不少于20名专职队员,乡场政府专职消防队不少于15名专职队员的标准,补齐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执勤力量。鼓励企业、民间组织、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专职消防队建设,对因工作需要确需成为法人组织的可依法申请登记,鼓励通过政府经费补助等方式推动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大力加强乡场和农村消防力量建设,夯实基层消防安全基础。依托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拓展公共消防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提供站舍营房和装备器材,对志愿消防人员进行培训,给予适当补贴等激励。根据《消防法》的相关要求,督促符合建队要求的企业单独,或者邻近企业联合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并严格落实将其作为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投入使用前的必要条件。2016年至2017年,共计完成1个一级专职消防队,2个乡场志愿消防队建设任务。2017-2020年全市招聘消防文员4人,招聘政府专职队员20人(具体详情见附表),要保证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所从事的高危险职业相适应,将专职消防员纳入当地社会保险体系,并参照现役消防队员标准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作为工伤保险的补充;对因公伤亡的专职消防员,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参照有关规定评功、评烈。
(三)改进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模式。落实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每日消防监督检查、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保、火灾隐患举报投诉、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有机结合的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根据《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等配套规章,推动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完善街道乡场“网格化”管理标准,进一步巩固管理成果,2016年,50%的街道乡场消防安全“网格化”实现规范管理;2017年,100%实现规范化管理。督促重点单位规范实行“户籍化”管理,2016年,100%的重点单位规范实行“户籍化”管理,严格落实《自治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督促火灾高危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对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进行一次评估。同时,推动将消防安全评估结果纳入单位信用评级体系建设,作为单位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强化社会化消防安全管理。坚持“防消一体化”与“建、管、用”并重的原则,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2016年,50%的重点单位、30%的街道和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2017年3月底前所有重点单位100%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任务,全面推动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工作区域联防协作机制,2016年,全市30%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2017年3月底前100%的完成重点区域建立协作组织。结合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涉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的场所以及“三合一”场所集中密集区域,积极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技术,提高火灾防控水平。推动建立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实时根据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尽快建立消防数据库和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
(五)提升消防监督执法基础水平。建立设计、审查、监理、施工单位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行为“积分制”管理制度及消防服务质量“绿、黄、红”三色预警机制,定期发布企业信息和诚信记录,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全面推动落实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全面推进消防警务公开,深化和扩大警务公开服务水平,按照公安机关警务实战化工作要求加强消防综合治理,应用信息化平台加强社会参与和监督。全面实施消防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检测分离制度,将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纳入社会信用管理体系。不断加强消防监督执法技术水平,配齐消防监督专用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修订完善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听证、现场勘验检查等执法重点环节的工作规范。根据《消防法》及配套规章修订情况,完善落实各项执法工作制度、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提升监督执法服务水平。
(六)加强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加强消防知识普及,消防监督人员每周至少半天时间开展宣传教育,深化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全面提升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宣传、公安、教科文体、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广电、安监、旅游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并纳入相关工作检查、考评。要重视发挥继续教育作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义务教育内容。改进日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向特定群体推送消防安全提示、指导信息和公益广告。加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保安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推行建(构)筑消防员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和灭火救援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不断提升消防从业人员职业水平。强化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辖区至少1个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成的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使用率、完好率达到100%。2016年、2018年、2020年,公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75%、80%。
第二节全面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
(一)严格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实施。建立健全城乡消防规划近期实施内容的滚动编制机制,规划实施期限原则上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年限相一致,并在基础数据、建设用地范围和规划时序方面与城乡规划同步衔接,确保消防站用地纳入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限。分解落实消防规划中确定的建设任务和建设时序,制定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的年度计划。健全网上消防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考评机制。消防规划编制、落实、检查、评估制度科学、完善。2017年力争完成辖区所有消防专项规划编制任务。
(二)加快城镇市政消火栓建设进程。加快解决城镇市政消火栓欠账问题,结合消防规划加快市政消火栓建设进程,形成建设、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城乡规划区新、改、扩建时一并建设并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在城镇规划区域范围内,建设、规划、交通、市政供水等相关部门,在编制城市道路和市政给水系统规划、设计、施工时,应当对涉及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设置的部分,征询公安消防部门的意见,并会同公安消防部门进行验收,确保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与给水管道、计量设施等市政给水系统同步规划、设计、建设与使用,市政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的编号、建档等监督管理工作,并应根据城市规模和消火栓、消防水鹤的数量,确定相应的管理、维修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健全落实抢修、维护和定期巡检保养制度。2016年,城镇市政消火栓达到应建数的90%,形成建设、维护、管理长效机制;2017年,城市、边境合作中心、工业园区应当基本补齐市政消火栓“欠账”,完好率达到98%以上;2018年至2020年,城镇规划区新、改、扩建时一并建设并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三)加强消防队(站)建设力度。住建、规划、消防部门要加强工作联系和沟通,严格实行城市城镇消防规划的同时,对合作中心消防站建设加快进度,力争做到布局合理、选址得当,有效解决当前城市消防站布局不合理的矛盾。在财政预算时,把消防站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车辆装备等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同时,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以现役公安消防队伍为骨干,发展专职消防队伍,规范训练、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形成有点有面、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政府综合联动救援体系。2016年,霍尔果斯市完成年度消防站建设任务;2020年,辖区消防站建设基本达标,满足灭火救援的实际需求。
第三节 加大保障力度持续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一)强化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及系统应用。实现消防指挥调度网向政府应急指挥、专职队的延伸。基本实现“一体化消防业务信息系统”与公安“八大平台”的信息共享,完成消防GIS与PGIS的基础数据、二级网络带宽升级至622M,完善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对公安信息网、指挥调度网、互联网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系统加固,配齐新建站各类信息化装备,加强信息化人员培训和通信实战演练。截止到2020年,设有消防控制室的社会单位100%接入消防设施动态监测管理服务云平台。深度应用新重组的一体化消防业务信息系统。推广应用消防安全评估管理系统、消防行业自律、三维消防远程实训、注册消防工程师和建(构)筑物消防员远程教育系统、消防设施动态监测管理服务云平台。2016年,完成119接处警系统与“三台合一”语音数据的对接工作。完成高清视频会议、营区高清监控系统、数字集群对讲系统、短波数据传输系统、语音综合集成(二期)。2017年-2018年,依托消防物联网、云计算平台和移动互联网消防服务平台,开展消防大数据分析研究和应用;2019年-2020年,建成消防大数据分析平台,利用网上数据开展综合研判工作,推动信息化升级转型发展,全面提升信息化平台支撑能力,充分发挥信息主导警务作用。
(二)推进实战化训练改革工作。完善消防队伍实战化训练类型任务库,强化消防全勤指挥部和执勤队伍训练。建立完善灭火和应急救援分级响应、统一调派、统一指挥机制。到2016年末,完成现役执勤队伍指挥员培训及指挥能力考评;灭火救援专业岗位人员选取经过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实行持证上岗。2016年,运用信息系统建立灭火救援实战环节全覆盖的考评机制。完成100%的现役执勤队伍指挥员培训及指挥能力考评;灭火救援专业岗位人员选取经过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实行持证上岗,实现“体能人人达标、技能分岗过关”的执勤岗位要求。自2018年开始,非现役执勤队伍指挥员,以及灭火救援专业岗位人员选取逐步达到上述要求,到2020年末100%达到上述要求。
(三)优化车辆装备配备结构。针对苏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哈霍尔果斯义乌国际商贸城、霍尔果斯嘉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金口岸商贸城)、中亚天然气管道(霍尔果斯有限公司)、中国石油西部管道独山子输油气分公司霍尔果斯作业区企业和大空间、大跨度建筑等特殊危险源不断增多的实际,以及辖区洪涝、风雪等自然灾害事故频发的特点,优化消防车辆配备结构,积极采用先进的新技术、新车辆、新装备,加强供液消防车、干粉泡沫消防车、多剂联用高喷消防车、大强度泡沫炮、遥控移动炮、化学事故抢险救援车的配备;加强水域救援、山岳救助专业救援装备的配备。2016年,国门中队个人防护装备按照新修订的《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备到位,新购主战消防车选用专用底盘的比例达40%以上;国门中队将直流水枪替换为无后座力水枪,配备不少于2门遥控炮;在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备的基础上加强7类防护装备(按照冬(夏)抢险救援服各1套/人、单(棉)抢险救援靴2双/人、单(棉)灭火防护靴2双/人、灭火防护手套、抢险救援手套各3双/人、手提式照明灯1个/人、灭火防护头套2个/人的标准配备)的配备;配齐水域、山岳救援(4人小组)专业装备。2018年,完成过期失效装备的淘汰更新,新购主战消防车选用专用底盘的比例达100%。2019年,合作中心消防站实现1台城市多功能主战消防车、1台重型泡沫消防车、1台具有救援功能举高消防车、1台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1台大吨位水罐消防车、多功能化学事故抢险救援车或化学洗消车的配备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