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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霍尔果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表说明

时间:2016/06/15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 ]

目 录

第一部分:霍尔果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霍尔果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霍尔果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霍尔果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食品(含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霍尔果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相关的地方立法草案;组织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报告制度。2.负责霍尔果斯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和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组织落实食品安全日常检查信息公布制度;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3.负责霍尔果斯市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认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进口药材登记备案和其他权限内的许可以及上级行政机关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工作。4.监督实施霍尔果斯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5.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6.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问题产品召回处置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7.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8.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划;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实施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和电子监管网络信息化建设工作。9.承担霍尔果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10.承办市人民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11.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安全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食品餐饮监管科、药械监管科(含保健食品、化妆品)。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总体概括: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霍尔果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单位本级决算。

(二)霍尔果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内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霍尔果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

决算表

附件9张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霍尔果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霍尔果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27.91万元,支出总计20.81万元。与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91万元、20.81万元,各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5年新增单位。

二、关于霍尔果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7.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1万元,占73.13%;其他收入 7.5万元,占26.87%。

三、关于霍尔果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8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1万元,占50.02%;项目支出10.4万元, 占49.88%。

四、关于霍尔果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支出决算明细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07万元,占43.58%;商品和服务支出11.03万元, 占5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万元,占3.42%。

五、关于霍尔果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霍尔果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0.41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4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5年新增单位。

六、关于霍尔果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霍尔果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0.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13%。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增加20.4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5年新增单位。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霍尔果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9.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霍尔果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无财政拨款预算。

七、关于霍尔果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霍尔果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关于霍尔果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霍尔果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九、关于霍尔果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霍尔果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霍尔果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6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霍尔果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无政府采购支出(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霍尔果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截止2015年12月31日,无公用车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基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于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三、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五、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十七、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八、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九、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二十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三、年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UploadFiles/xinxi/2016/6/20160615171759506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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